【预算】喜德县2023年预算执行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来源:喜德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2-20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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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面对多重矛盾叠加、多种困难交织的复杂局面,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政领财、依法治财、科学理财、从严管财,精准推进财政改革,狠抓财政收入,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3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收入方面。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00万元,实际完成15963万元,超收1463万元,同比增长10.5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47357万元、上年结余1581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7909万元、调入资金4129万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6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16万元等,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311684万元。
支出方面。批准的支出预算194449万元,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293444万元,实际完成26198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28%,同比增长4.28%。
收支预算实现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982万元,加上上解专项支出2918万元、债务还本380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77万元等,支出总量为271782万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后,结转下年39902万元,主要是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
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年初预算预备费2100万元,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使用630万元,主要用于:冕山镇伍合村应急抢险6万元,红火蚁防控30万元,地质灾害及汛期避险搬迁安置116万元,汛期乡镇水毁道路抢通保畅100万元,防汛防地灾5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及修复130万元,地震提前预警系统及台站维护95万元,疫情防控隔离点建设及核酸检测试剂采购103万元等。
特别说明:预备费剩余资金1470万元全部补充当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方面。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8300万元,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644万元,实际完成133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07.92%,同比下降89.2%,主要是土地收入短收。
支出方面。批准的支出预算10190万元,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14891万元,实际完成1451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46%,同比减少27.35%。
收支预算实现平衡。政府性基金收入133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39万元,上年结余369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3230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87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4513万元,调出资金3811万元,支出总量为18324万元。收入总量减支出总量后,结转下年378万元,主要是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
特别说明:根据相关规定,当年基金结余结转不得超过当年基金收入30%的规定,故当年调出基金资金3811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中统筹安排。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28万元,实际完成318万元,同比减少47%;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调出资金31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实现收支平衡。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政府债务系统中地方政府债务年初为15977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6266万元,专项债券23507万元。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113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7909万元,专项债券13230万元。当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务380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805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年末为17710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40370万元,专项债券36737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低于上级核定限额18009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限额143069万元,专项债券限额37025万元。
2023年,全县政府债券还本付息9906万元(还本3805万元,付息6101万元)。
(三)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我们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分析研判,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靠前发力、充分发力、精准发力,统筹推进“收、支、管、防”等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各项重大战略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2023年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资金4722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9653万元、省级补助3378万元、州级补助1089万元、县级补助资金3107万元。实现支出46930.21万元,支付率99.37%。二是加强涉农资金整合,我县收到可纳入财政涉农整合范围内资金 58870.97万元,实际整合4269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35117万元,省级资金 3378万元,州级资金 10898万元,县级资金 3107万元。以上部分项目归类口径有交叉。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民生保障能力
我县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41万元,其中:安排困难群众救助和社会救助救济资金17863.04万元,落实城乡低保政策,为困难群体提供生活保障,切实解决老百姓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安排资金8818万元;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安排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136万元;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安排优抚安置资金991.55万元。
3.持续加大教育卫生投入,促进教育卫生事业发展
拨付教育支出53736万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有效地改善了教育均衡基础设施、学生生活水平、学生学习条件,其中:投入3715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建设;投入17613万元,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1699万元,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等。拨付卫生健康支出19737万元,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1420.99万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投入310.23万元;医疗与保障能力提升投入2069.26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1833.24万元。
4.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建设青山绿水喜德
拨付节能环保支出10564万元,其中:安排5675.28万元用于水污染防治,不断的提升了我县污水管网体系建设和水污染防治建设能力;安排4622.84万元用于林业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提高了森林覆盖水平,有效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5.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为943万元,同比增长11.07%,较预算数增长4.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决算数和今年预算数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由于部分单位公务用车老化,需更换公务用车,调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04万元,剔除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1.18%,较预算数减少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99万元,同比减少2.05%,较预算数下降18.44%;公务用车购置费1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0万元,同比下降2.14%,较预算数下降3.03%。
6.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
严格贯彻落实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政策,严格执行“三项清理”制度,常态化加大对全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规范存量资金使用程序,逐步压缩存量资金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23年共计清理收回各单位存量资金1348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资金5892万元。原用途核拨收回的2021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1802万元,统筹安排存量资金36235万元,主要用于:农旅投注入资本金3500万元、森林草原防灭火2952万元、喜德县人民防空(民防应急)抢险抢修中队训练基地及人武部射击训练场地建设243万元、红莫温泉拆迁安置点建设729万元、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2396万元、建设用地社保缴费5015万元、红莫温泉开发集中安置点农户房屋拆迁691万元、烈士纪念设施改扩建510万元、光明大道改造拆迁安置户住房及门市差价200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218万元、第二批次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320万元、2022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25万元、武警营房配套用房建设376万元、艾滋病防治县级配套234万元、归垫拉克乡源泉村吴哈村四合村幸福村土地整理项目资金800万元、购房置业补贴210万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经费411万元、教育质量奖220万元、乡村振兴后续扶持(繁育场分红)972万元、涉改乡镇干部周转房2000万元、喜德县小相岭旅游公路改建项目(第一期)剩余工程款300万元、凉山铁骑力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贡献奖励250万元、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权登记297万元、城管及环卫经费239万元、一村一幼辅导员五险及提标补助948万元、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250万元、失地农民生活补助370万元、县内选派全体帮扶干部生活补贴377万元、帮扶干部津贴补贴(乡镇补贴)209万元、年度考核奖4631万元等。
7.进一步加强小额信贷工作
做好全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提升脱贫人口金融服务质效。2023年我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累计贷款1.39万笔,贷款金额56892.83万元,目前累计贷款余额23323.1万元(其中2023年当年新增贷款2632笔,贷款金额12487.76万元)。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累计贴息1246.07万元。
8.财政改革不断深化,财政监督管理有效
一是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积极推进惠民惠农补贴资金阳光审批平台建设,现有18个单位81个补贴项目通过惠民惠农“阳光审批”平台发放,进一步加强了对相关资金的监管,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每一分钱都用在群众身上。二是扎实做好财政评审,不断提升财政评审质量、优化送审程序、严守评审标准,从严把控财评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完成项目评审130个,预算投资额132101.08万元,审定投资额121936.4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0164.62万元,综合审减率为7.69%。三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结果运用。2023年完成8个项目重点绩效评估和绩效运行监控,结合第三方机构力量,共抽取25个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考核结果与预算单位办公经费挂钩。四是扎实推进优化政府采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2023年全县备案政府采购143笔次,采购计划金额19281.57万元,完成采购132笔次,采购计划金额15027.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4343.32万元,节约资金684.08万元,节约率4.55%。五是加快财政票据电子化建设,努力提升财政票据精准监管水平,充分发挥财政票据“以票管费、以票促收”作用,实现我县财政电子票据全区域、全票种、全领域三个“全覆盖”。六是建立完善“数字财政+”管理模式,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把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绩效管理等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优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环节的工作内容、方法和程序,形成更加科学的绩效化预算管理框架。
9.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喜德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及资产管理部门日常资产管理、维护、处置等行为,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逐步构建完善全县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体系。二是盘活了闲置的县委宾馆、喜德西站站前广场资产和原县老汽车客运站等资产,进一步使相关资产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避免了资产的闲置浪费。三是将按照拟定的《喜德县县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全县范围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理盘点,以摸清家底,盘活存量资产。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编制好 2024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过紧日子,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筑牢风险防范制度机制,为闯出喜德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编制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强化绩效;规范透明、硬化约束;兜牢“三保”底线、防范财政风险。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我县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计16600万元(剔除上年一次性收入因素后的金库数,增长16.98%),加上转移支付收入预计数160046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7803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9902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990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77万元;调入资金42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420万元),减专项上解支出291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5482万元。一般预算支出可用财力211645万元(扣除上级预告专项支出78037万元和2023年结转下年专项支出39902万元后,县本级实际可用财力93706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如下:
1.安排2023年各单位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专项资金24681万元,财政结转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4203万元,2024年上级预告专项资金61002万元,共计99886万元。
2.三保支出预算安排98131万元,其中:保工资预算安排支出75322万元、保运转预算安排支出3649万元、保基本民生预算安排支出19160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县级配套3108万元)。
3.部门项目支出安排300万元。
4.人员预留经费1518万元,主要安排用于调资和新增人员支出、丧抚经费、退休人员建房费及教育临聘人员经费200万元等人员性支出。
5.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100万元,应急经费100万元。
6.项目前期经费800万元。
7.县长基金1000万元。
8.非税收入安排300万元。
9.其他人员经费6110万元(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遗属人员补助、退休财政发放部分、体检费等)。
10.企业清偿欠款400万元,债务付息800万元。
11.安排预备费22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难以预见的开支。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县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45万元,较2023年下降17.59%。
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上一年度结转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按此规定,2024年1月1日至1月23日已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78万元,主要保障各单位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3728万元(土地拍卖及专项债券付息收入),加上上级补助61万元,上年结余378万元(其中244万元为单位上级专项结转),减债券还本支出613万元,基金支出预算可用财力3554万元。
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安排支出35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98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等支出),彩票公益金支出312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支出123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1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42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三、2024年财政工作安排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布局、重点工作任务,全力做大收入“蛋糕”,从严从紧从实、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增收节支,全力抓好收支预算管理。
一是坚持“依法征收、强化监管、依法减免、优化服务”的原则,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完善健全财税工作机制和协税共治机制,持续落实减税退税降费政策,加强税源、税种管理,开展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控分析,深挖税收增长潜力,在加强对重点税源监控的同时,加大零散税收征收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二是认真贯彻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按照政策规定、支出标准从严从紧安排预算,加强有关支出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保证资金分配下达、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快支出、早见效。
(二)坚持有保有压,全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严格预算追加报审程序,严控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支出项目间的预算调剂。二是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力兜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围绕全县重点工程和民生实事,完善财政乡村振兴保障机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助推乡村振兴。三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思想,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财政支出安排的基本原则,严控一般性、非刚性支出,切实做到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四是统筹各类财力,支持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生态保护、污染治理、防汛救灾等各项工作。
(三)坚持多措并举,全力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深入分析上级政策资金支持方向,及时掌握新变化,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抢抓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政策机遇,积极争取更多资金及政策支持。二是结合乡村振兴等政策要求,积极探索新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模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政府工程建设。三是加强财政金融互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积极参与我县社会经济建设。四是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财力补助、转移支付、政府新增债券等,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最大限度盘活存量,精打细算用好增量,壮大可用财力规模。
(四)坚持底线思维,全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抓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风险防范,进一步加大“三保”执行监控和监督约束力度,牢牢守住不发生“三保”支出问题的底线。二是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依托,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按照财政部统一设置的预警规则,通过监控系统,对各部门支付数据分析研判进行预警,及时发现不合规支出,牢牢守住不发生资金风险的底线。三是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时做好到期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切实维护政府信誉,按照隐性债务分类分级化解计划逐笔落实化债资金来源,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逾期问题的底线。
(五)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持续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和使用,完善、优化和用好已有模块,加快做好资产管理、债务管理、增发国债资金监控等模块上线运行,切实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二是持续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规范资金发放,做到“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三是持续加强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开展重点政策、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管理结果运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持续加强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建立直达资金使用台账,从严、全程、动态加强资金监管,推动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